关于举办我校凤阳校区及蚌埠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浏览: 更新日期:2013-10-23 作者: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标识,展示学校形象,现对我校凤阳校区、蚌埠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蚌埠基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命名征集活动。

  我校凤阳校区始建于1950年,占地面积1160亩,校区绿树成荫,环境幽美,文化底蕴深厚。蚌埠基地即将开工建设,基地占地面积585亩,位于蚌埠市大学城(龙子湖区),矩形地块(东西约700米,南北约550米),东至学海路,南临黄山大道,西接汤和路,北邻核工业部214所,周边毗邻安徽财经大学等4所高校、蚌埠大学科技园、大明文化产业园、蚌埠高铁站、龙子湖风景区及星宇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中的蚌埠市黄山大道与凤阳县新城区道路贯通后,凤阳校区与蚌埠基地相距仅13公里,两地通行约需10分钟车程。

  一、时间安排

  自2013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

  二、命名原则

  1、传承性——反映学校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和学校精神;

  2、时代性——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新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3、文化性——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品位高雅,积极向上;

  4、雅俗性——简洁、质朴、清晰,好读、好听、好记,不晦涩难懂。

  三、命名要求

  1、遵循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关于命名、更名的规定;命名应采用汉字,字数应控制在5字以内,不使用生僻或多音多义字词。

  2、命名应体现所处地域特点,应具有基本的指向作用,容易辨识。

  3、命名要能契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办学特色,适应未来建设、发展的新需求。

  4、命名内容要积极健康,杜绝抄袭;对所设计、命名方案要有详细文字阐释,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5、应征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应包括文字稿件、电子文档和相关注释说明。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学校党委宣传部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所有稿件一经采用,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3、应征作品可直接交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中办公楼二楼)或邮寄至:“安徽凤阳东华路9号 安徽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收”,邮编:233100,信封上注明:“校区命名应征”字样;电子版发送到:akywmc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校区命名征集--×××发送”,具体命名方案请通过附件发送。

  4、应征稿件须注明作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所在班级)、职称、学历、研究方向;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五、评选方法

  1、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

  2、由专家组对通过初评的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按每地预选3个方案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站、西区电子屏等渠道进行公布,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专家组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讨论,并形成最终推荐方案。

  4、由学校对专家推荐方案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命名方案并对最终命名方案进行公示。

  六、奖励

    被遴选采用的命名,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命名方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另设立 “入围奖”若干,根据方案征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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