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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处] 关于出国访问交流 [楼主]
游客 发表与:2014/3/29 10:52:17 作者的IP地址 36.62.*.* 引用该文内容 添加回复
2014年出国访问交流公示结果可以看出,学校出国交流的都是领导干部,我们不知道其出国目的是什么,会取得什么效果,将给学校带来什么样的办学效益,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领导干部任意进行所谓出国,不知道学校是如何考虑的,是顶风作案吗?请回复
 
  关于领导干部和教师、学生出国访问交流 #1
外事处 发表与:2014/4/1 16:16:09 作者的IP地址 10.12.*.* 引用该文内容
感谢您对学校教育国际交流工作的关心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支持。现就您关心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学校出国交流的都是领导干部”问题。此提法有失偏颇,因为我校的教育国际交流工作是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的,不仅仅是针对领导干部的。每年的教育国际交流工作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培训交流2-4个月;二是遴选优秀大学生赴国境外短期研修交流和游学;三是根据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的需要,选派领导干部出国境访问交流,洽谈新的合作项目,学习借鉴国境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领导干部的办学治校能力。本次公示的出国境人选仅仅是因公出访、交流讲学的人员,有关出国境培训研修的教师人选和出国游学、赴台研修的学生名单,我们会陆续公示的。所以,根本不存在“学校出国交流的都是领导干部”的问题。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出访交流与教师出国境研修培训、学生留学游学,其出国性质不同、工作任务不同,不具有可比性。
    2、关于“我们不知道其出国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关于2014年因公出国(境)访问交流的公示,对每个出国境团组的出访任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请您仔细阅读。这里不再累述。
    3、关于“(出国交流)会取得什么效果,将给学校带来什么样的办学效益”的问题。出国交流的效果和效益,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来体现和验证。近年来,我校实行开放办学,大力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出访交流,与国境外大学建立姊妹关系,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和教师开展国际交流搭建了广阔平台。2011年以来,我校先后获批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总数名列安徽第二,国际班在校学生规模176人,其中45人在海外留学;先后有将近30名学生赴台湾姊妹学校进行短期研修;举办了5期优秀大学生赴美游学营,104名优秀在校生和13位学生管理干部赴美开展交流;举办5期中青年教师出国境培训班,45名教师出国境研修培训。全方位的教育国际交流,拓宽了师生的国际视野,引进了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办学理念,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提升了学校美誉度。可以说,我校正是以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出国(境)访问交流和洽谈合作办学项目为先导,大力推动了广大师生的教育国际交流。
    4、关于“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领导干部任意进行所谓出国,不知道学校是如何考虑的,是顶风作案吗?”的问题。我校2014年因公出访交流计划,已于2013年12月向省外办和省教育厅报批备案,有关出国境访问交流经费已经列入2014年学校预算执行计划,所有手续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的,根本不存在“领导干部任意进行所谓出国”的问题。而且,所有高校的所有因公出国境访问团组,在办理出国手续时,都必须经过省外办和省教育厅的再次审批,相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杜绝发生“顶风作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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