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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变更问题 [楼主]
游客 发表与:2014/4/8 19:40:35 作者的IP地址 10.7.*.* 引用该文内容 添加回复
根据属地化管理规定我校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在凤阳缴存。但现在既然有了龙湖校区,我们就是跨区办学了。大部分教职工将来要在蚌埠买房,把公积金交到蚌埠去有利于更有效地使用公积金。请问学校可否在蚌埠另开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然后根据教职工意愿把愿意到蚌埠缴存的教职工公积金转移到蚌埠去,不愿意去蚌埠交的可依旧在凤阳交,把缴存地的选择权还给教职工本人?

校办回复:咨询人事处或财务处

 
  RE: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变更问题 #1
人事处 发表与:2014/4/9 7:59:36 作者的IP地址 10.12.*.* 引用该文内容
跨区办学存在不同地区间相关问题的沟通和协调等工作,您所说的问题待新校区建成后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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